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树脂技术改造项目探伤工程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已在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南开经发投资备字[2016]25号)备案,项目业主为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探伤工程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人: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名称: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树脂技术改造项目探伤工程
2.3 建设地点: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4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734平方米,现有聚合工序增加3套釜外回收系统;新建1条干燥袋滤、粉碎和包装生产线,并对精馏工序进行改造;新增1台氯气吸收塔及附属设施,年增产特种球型聚氯乙烯树脂2万吨。本次招标为特种树脂技术改造项目探伤工程。
2.5 工期:110日历天。
2.6 比选范围:按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探伤工程。
2.7 质量标准:合格。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无损检测机构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级别评定为C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3 比选申请人2015年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专用树脂厂区)领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包括:
(1)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辐射安全许可证;
(5)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6.1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8.1 比 选 人: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
邮 编:063305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315-8197858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