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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热电分公司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热电分公司

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9

 

 

   

 

释义 1

1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

2  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5

3  申请人须知 6

4  评比标准和方法 12

5  招标代理合同 17

6  代理申请书格式 31

一、 招标代理申请函 34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35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6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7

五、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38

六、申请人同类项目代理业绩 39

七、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40

八、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简历表 41

九、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代理业绩 42

十、招标代理初步方案 43

十一、其他资料 44

 


释义

本《比选文件示范文本》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比选:是指由招标备案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形式的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和项目实际情况,设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标准和方法,组建评比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筛选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活动。

比选人:是指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建设单位,是招标项目中的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委托人。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比选文件示范文本》,结合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该项目招标提出的资格条件、评比标准和方法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响应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竞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申请书:是指招标代理机构为响应比选文件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而按比选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的申请文件。

中选人:是指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参加比选,经过评比委员会评审,最终获得与比选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招标代理机构。

 

 

 

 

 

 

 

1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编号:2019FW-0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19年度热电分公司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所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工作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2019年度热电分公司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项目名称)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2019年度热电分公司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设备及材料(含进口和国产)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3)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报告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报告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无行贿犯罪行为(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业绩要求

201611日以来须有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包括工业厂房及设施建筑类或电力工程类或化工类)的招标代理业绩(投资规模以项目备案证、批复或核准文件以及招标代理合同等为准)。

3、人员要求

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总人数应不低于6人;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所需提供相关证书要求详见第6章代理申请书格式第七条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简历表注释要求。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招标代理5年以上经历。

5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1219日至201812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计划科办公室(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院内计划科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且加盖红章。获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12260900分,比选地点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公告仅在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sanyou-group.com.cn/jtwebx/channels/1790.html)上发布,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人: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址: 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编: 063305                         

  人: 李先生                        

    话: 0315-8505276                   

                    

20181219

 

 

 

 

 

 

 

 

 

 

 

 

 

 

 

 

2  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

本项目比选人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2 建设规模

2019年度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

2.3 主要建设内容

2019年度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

2019年度热电分公司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筑及安装工程(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设备及材料(含进口和国产)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2.4 建设地点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界区内。

2.5 建设投资估算

2019年度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总投资约17665万元。

 

 

 

3  申请人须知

3.1 比选项目概况

3.1.1 本次比选的比选人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1.2 本次比选的范围和内容:见《第1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3.1.3 本次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第1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至递交代理申请书截止之日止,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包括参加此次比选的委托代理人)至少已在本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养老保险为准(养老保险时限要求:连续缴费6个月,出具日期距递交代理申请书截止之日不得超过2个月),否则比选人不予认可。

3.2 比选文件

3.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1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3)比选申请人须知;

    4评比标准和方法;

    5招标代理合同;

    6代理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应认真检查并核对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比选文件内容不完整的,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3.3 代理申请书

3.3.1 代理申请书的组成

1)招标代理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5)申请人同类项目代理业绩

6)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7)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简历表

8)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代理业绩

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10)招标代理初步方案

11)其他资料

3.3.2 代理申请书的编制

3.3.2.1 代理申请书应当按照本比选文件第6章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并编制代理申请书目录及目录内容对应的页码。

3.3.2.2 代理申请书应当包括本比选文件第6章要求的各项内容,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按比选文件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

3.3.2.3根据20152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 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200210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比选申请人需按降低比例进行报价。为了防止申请人故意抬高投标报价损害比选人利益或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影响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本次比选限定投标报价最高不得高于[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工程及服务最低报价不得低于上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70%(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货物采购最低报价不得低于上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50%

每个申请人只能有一项有效报价。

3.3.2.4 代理申请书(证明材料除外)应全部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并按先后顺序逐页编码;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代理申请书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3.2.5  代理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3份。副本由其已编页码并签字的正本复制(复印)而成,正副本应完全一致;如果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3.3 代理申请书的密封和标识

3.3.3.1 代理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3.3.2 代理申请书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

3.3.3.3 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3.3.4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3.3.4.1 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见《第1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逾期送达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3.3.4.2 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地点:见《第1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3.3.4.3 比选人收到代理申请书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除比选人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代理申请书不予退还。

3.3.5 代理申请书有效期

3.3.5.1 代理申请书有效期为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之日起至比选人与中选的申请人签订合同之日止。

3.3.5.2 本项目代理申请书的有效期届满之前,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代理申请书。

3.4 代理申请书的开启

3.4.1 比选人将按规定的递交代理申请书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开启,开启地点为代理申请书递交地点。

3.4.2 开启仪式由比选人代表主持,邀请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4.3 开启时,由各申请人代表检查代理申请书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宣读申请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等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5 代理申请书的评比

3.5.1  开启仪式结束后,即进入评比阶段。评比由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具有专业水平的专家5名共同组成的评比委员会负责。

3.5.2 评比委员会成员与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5.3 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5.4 评比委员会成员及所有参与者都应对申请人提交的代理申请书内容保密;申请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评比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3.6 中选和合同授予

3.6.1 本项目比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比选人将确定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中选人。

3.6.2 评比结束后,评比委员会将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评比过程和结果编制成《评比报告》,同时,比选人将评比结果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唐山三友集团官网上公布的形式送达各申请人。

3.6.3 比选人将在比选结果确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中选的申请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3.7 纪律和监督

3.7.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3.7.1.1 比选人对申请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应当合法合理,不得排斥申请人之间的竞争。

3.7.1.2 比选人制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应当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得针对某个申请人量体裁衣制定评比标准。

3.7.1.3 在评比的过程中,比选人代表对所有申请人应当一视同仁,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的手段操纵评比活动。

3.7.1.4 比选人不得泄露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7.2 对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3.7.2.1 申请人编制代理申请书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3.7.2.2 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加比选。

3.7.2.3 申请人不得采用向比选人或评比委员会成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选。

3.7.2.4 申请人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

3.7.2.4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评比工作。

3.7.3 对评比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7.3.1 评比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不受其他任何评比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比选人代表的干扰。

3.7.3.2 在评比过程中,评比委员会成员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第4章规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比,比选文件第4章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使用。

3.7.3.3 在评比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比工作的正常进行。

3.7.3.4 评比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不得影响公正的评判。

3.7.3.5 评比委员会成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代理申请书的评审、比较和中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比有关的其他情况。

3.8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  评比标准和方法

评比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

评审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招标代理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比选文件格式

符合第6章“代理申请书格式”的各项要求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1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的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数量及资格

符合第1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的要求

申请人代理业绩

符合第1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的要求

比选报价

符合第3章“申请人须知”的要求

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第1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的要求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招标代理初步方案总体评价30分;

2)项目经理代理同类项目业绩10分;

3)招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30分;

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30分(货物采购部分占15分,工程及服务部分占15分)。

2.2.2

评比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有效服务收费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比基准值(有效报价即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80%,工程及服务部分最低报价不得低于以上收费标准的70%,货物采购部分最低报价不得低于以上收费标准的50%

2.2.3

比选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比选申请人报价-评比基准价)÷评比基准价

2.2.1.1

招标代理初步方案(30分)

同类项目招标现状和招标特点

5

对现状掌握清楚,分析全面透彻,符合实际,招标特点针对性强,切实可行(3.515.0分);对现状基本清楚,分析比较清楚,基本符合实际,招标特点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可行2.013.50分);对现状了解一般,分析不深入,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招标特点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差0.002.00分)

同类项目主要标段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要求及特点

5

拟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特点完全满足项目要求(3.515.0分);拟定的资格条件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特点基本满足项目要求2.013.50分);拟定的资格条件基本符合法律规定,特点难以满足项目要求0.002.00分)

主要标段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4

在本项目中引用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运用合理(3.014.00分);在本项目中引用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运用一般(2.013.00分);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不完整,不完善(0.002.00分)。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控制措施

5

拟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性、可操作性强(3.515.0分)

拟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2.013.50分)

拟采取的措施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0.002.00分)

严格有序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的控制措施

4

措施得力、严谨(3.014.00分);

措施一般(2.013.00分);

措施很差(0.002.00分)。

主要标段的划分和招标时间的安排

4

标段划分、人员配备、招标时间的安排等合理周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完全满足项目要求3.014.00分);标段划分、人员配备、招标时间的安排等比较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2.013.00分);标段划分、人员配备、招标时间的安排等较差,难以满足项目要求0.002.00分)。

服务承诺

3

承诺内容符合招标项目需要,无重大漏项,合理可行2.013.00分)

承诺内容部分符合招标项目需要,基本合理可行1.012.00分)

承诺内容脱离实际或可行性差0.001.00分)

2.2.1.2

项目经理代理同类项目业绩(10)

项目经理业绩

10

201611日以来代理同类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累计每达到3000万元计2分,不足 3000万元的不计分,但最多不超过10

0-10.00

2.2.1.3

招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30分)

拟到本项目任职的招标专业人员素质

5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以职称证书为准)得2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以职称证书为准)得5分。

0-5.00

15

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建筑(工民建)、电气、经济或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职称的(以职称证书为准),每人得3分,最多得15

0-15.00

10

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满4年的每人得1分,满8年的每人得2分,最多得10

0-10.00

2.2.1.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工程及服务部分(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与评比基准价一致者得满分15分,每高于评比基准值1个百分点减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最多减15分。

货物采购部分:与评比基准价一致者得满分15分,每高于评比基准值1个百分点减1,中间值按比例内插,最多减15分。

 


1.评比办法

本项目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比委员会首先进行初步评审,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代理申请书,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进行打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评比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比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招标代理初步方案总体评价30分,评比办法见评比办法前附表2.2.1.1

申请人的招标代理初步方案总体评价的得分计算规则为:评比委员会成员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数即为该申请人的招标代理初步方案总体评价得分。

2项目经理代理同类项目业绩10,评比办法见评比办法前附表2.2.1.2

3)招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30,评比办法见评比办法前附表2.2.1.3

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30,评比办法见评比办法前附表2.2.1.4

2.2.2评比基准价计算

评比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比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比办法前附表。

2.2.4特别说明:代理业绩须附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无效,不计业绩。

申请人因故意或过失将并非“同类项目”的项目列入“同类项目”的,评比委员会可以将该项目剔除出“同类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3.评比程序

3.1 初步评审

评比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项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代理申请书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处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比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1项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分值进行打分。

1按照本章第2.2.1.1目规定的评比因素和分值对申请人招标代理初步方案总体评价进行打分,得分A

2)按照本章第2.2.1.2目规定的评比因素和分值对申请人项目经理代理同类项目业绩进行打分,得分B

3)按照本章第2.2.1.3目规定的评比因素和分值对申请人招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打分,得分C

4)按照本章第2.2.1.4目规定的评比因素和分值对申请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进行打分,得分D

3.2.2 申请人得分=A+B+C+D

3.3 评比结果

3.3.1 评比委员会按照第3章《申请人须知》第3.6.1项的规定确定中选人。

3.3.2 评比委员会完成评比工作后,向比选人提交评比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5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2019年度热电分公司基建、技改、攻关、维修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招标事宜。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

3. 中选通知书;

4. 代理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为: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材料(含进口和国产)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四、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准文件,招标方案核准文件,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图纸等);

3)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4)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

5)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7)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合同;

8)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协助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9)有权按照甲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办法》(后附)对乙方进行经济考核,处罚从乙方所缴纳保证金中扣除;

10)如甲方工程审计部门对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过程中,需乙方委派相应预算人员到场配合,乙方不委派相应预算人员到场配合,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11)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保证招标工作的迅速有序进行;及时提示甲方程序的时间、节点和相关内容,特别是对工期要求紧的招标工程必须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招标工作;

2)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乙方及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任何投标,也不得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4)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5)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代理申请书中已经载明确定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6)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

7)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公示;

8)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9)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并在开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主动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行政监督;

10)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含资格预审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11)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报告提交甲方;

12)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如投标单位违约,投标单位缴纳的违约金应及时转交甲方,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13)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招标项目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对招标资料的合法合规性负全责;

1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对不合法行为负全责;

15)切实履行在《代理申请书》中承诺的各项义务

16)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相关资料出售费用,涉及收取投标人的相关费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和及时退还(含利息,如有),并开具发票、收据等相关票据,受到投诉的或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需承担经济处罚,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17)合同签订生效一周内应向甲方缴纳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一个月退给乙方(扣除违约部分);

18)特殊情况下,如需对人员进行变更应满足同资质或高于原资质原则并需报请甲方批准;

19)在甲方工程审计部门对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过程中,需乙方委派相应预算人员到场配合,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20)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乙方在比选《代理申请书》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为准

2. 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支付。

4.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委托招标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2)本委托招标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4)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暂停招标代理资格的,或停止其一定时期内招标代理活动的;

5)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资格的;

6)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甲方利益或给甲方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7)乙方变更“代理申请书”中承诺的代理服务人员超过2人以上的(含2人),或代理服务人员实际到位人数少于承诺人数2人的;

8)在甲方工程审计部门对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审核过程中乙方不委派相应预算人员到场配合的;

除上述8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 合同终止后,本委托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 合同终止后,尚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的,甲方将重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比选。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 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无论是由甲方支付还是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如果已支付了,则无权收回。

2. 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双倍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 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实事求是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5. 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6.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合同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也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 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 本协议一式柒份,双方各执叁份,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招标人):   (盖章)   乙方(招标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附件一  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

开始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时间

从事

专业

职称

其他执业资格情况

1

 

项目经理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二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评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职责,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的工作任务和所承担责任。《招标投标法》第15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据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八项工作)进一步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

一:招标公司工作职责

  (1)拟订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拟招标的组织形式、拟采用的招标方式。上述问题确定后,还应包括制订招标项目的作业计划,包括招标流程、工作进度安排、项目特点分析和解决预案等。

招标实施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凭借自身的经验,根据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周密和切实可行的招标方案,提交给招标人,使招标人能事先了解整个招标过程的情况,以便给予很好的配合,保证招标方案的顺利实施。招标方案对整个招标过程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2)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性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编制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招标的质量和招标的成败,也是体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如果项目需要,招标代理机构还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对外发售。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还要负责有关澄清和修改等工作。

  (3)审查投标人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资格预审是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一般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4)编制标底

  如果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还应编制标底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国家颁布的法规、项目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并负有对标底文件保密的责任。

  (5)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根据招标项目需要和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可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收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编制答疑会议纪要或补遗文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6)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协助评标委员会定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开标地点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院内)。

二、考核办法如下:

1.招标文件编制有重大失误,视情节予以500--2000元罚款。

2.招标、评标过程中发生失误的,视情节予以500--1000元罚款。

3.招标公司收到图纸后,100万以下工程5个日历天完成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一天罚款500

4.招标公司收到图纸后,100万以上--500万以下工程10个日历天完成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一天罚款200

5.招标公司收到图纸后,500万以上工程,20个日历天完成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一天罚款200

6.清单中图纸工程量因为计算原因,与图纸实际误差在10%以上(含10%)的,按该项清单总价的1%罚款。

7.由于清单描述错误,致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20%罚款。

8.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一周内完成招标资料组卷并交甲方归档,非甲方原因迟于一周的每次罚款200元。

 

 

 

 

附件三

招标代理机构需查询(包括且不限于)投标单位如下的相关信息: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设备、材料招标除外);

(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三)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四)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五)为本招标项目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六)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七)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八)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九)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十)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十一)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二)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只适用于监理招标);

(十三)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投标(适用于货物招标);

(十四)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十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十六)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七)在最近三年内分别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监理、工程、产品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十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十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十)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十一)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预算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师证书等人员相关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二十二)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代理申请书格式

 

 

 

 

 

 

 

 

 

 

 

 

 

 

 

 

 

 

 

 

 

代理申请书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申请人:(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一、招标代理申请函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六、申请人同类项目代理业绩

七、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八、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简历表

九、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代理业绩

十、招标代理初步方案

十一、其他资料

 

 

 

 

 

 

 

 

 

一、 招标代理申请函

 

致: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阅读研究了          (比选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2. 我方已认真核对和检查了本代理申请书,全部内容均真实、准确,我方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3.我方完全理解,无论中选与否,你方均不负担我方因参加比选活动而发生的任何费用。

4. 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及我方附属机构将不会从事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及投标咨询服务。

3)我方将严格按照本代理申请书的承诺和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致:(比选人名称) 

   根据20152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 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200210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综合考虑本委托代理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我方的实际,我方收费报价为:

工程及服务部分(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            %货物采购部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注:如按规定标准收取,此处应填“按规定收费标准的100%收取”;如下浮10%,此处填“按规定收费标准的90%收取”;上浮或下浮的幅度百分比应取整数,如85%103%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比选申请人需按降低比例进行报价,为了防止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争,本次比选限定投标报价最高不得高于以上收费标准的80%,工程及服务部分最低报价不得低于以上收费标准的70%,货物采购部分最低报价不得低于以上收费标准的50%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详细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注:本证明后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比选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修改代理申请书、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注:①本授权书仅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而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比选活动申请。

②本授权书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委托代理人限为一人。

④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6章代理申请书格式第七条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简历表注释要求)。

五、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成立时间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手机)

 

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招标代理业务开始时间

 

企业人员情况

企业全部人员总数

 

其中招标专业人员人数

 

其中中级职称(含)以上人数

 

 

                           

注:在本页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申请人同类项目代理业绩

201611日至今)

申请人名称

 

已代理同类项目的详细清单

起止时间

代理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注:①申请人只需填写规定时限内的同类项目代理业绩;超出规定时限的,比选人不予考虑。

②特别说明:代理业绩须附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投资规模以项目备案证、批复或核准文件以及招标代理合同等为准)。

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无效,不计业绩。

申请人因故意或过失将并非“同类或类似”的项目列入“同类项目”的,评比委员会在评比时将该项目剔除出“同类项目”,不计业绩。

本项目同类业绩指工业项目(包括工业厂房及设施建筑类或电力工程类或化工类)业绩

代理业绩中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等情况的,作为不良信用,不作为招标代理业绩

 

 

 

 

 

 

七、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

开始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时间

从事

专业

职称

其他执业资格情况

1

 

项目经理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 排在第一位的应为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的数量应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要求的数量完全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八、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简历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学历

 

职称

 

何时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从事专业

 

从事专业年限

 

其他执业资格

情况

 

养老保险证书证号

 

毕业学校

     月毕业于          学校      学院           专业,学制    年。

时间(年月)

工作简历和近三年代理同类招标项目的业绩

 

 

 

 

 

 

 

 

 

 

 

 

 

 

 

 

 

                           

备注: 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含项目经理)均须填写本简历表并附所需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国家注册类注册证书等证件、养老保险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养老保险时限要求:已在本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连续缴费6个月,出具日期距递交代理申请书截止之日不得超过2个月);凡是未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一律无效。

 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的排列顺序,应当与“拟任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的排列顺序完全一致

 本表之从事专业”,是指职称证书所载明的专业。

九、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代理业绩

201611日至今)

项目经理姓名

 

代理同类项目中标金额 累计(亿元)

 

代理同类项目的总个数

 

已代理同类项目的详细清单

起止时间

代理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额

 

 

 

 

 

 

 

 

 

 

 

 

 

 

 

 

 

 

 

 

 

 

 

 

 

 

 

 

 

 

 

 

 

 

 

目前正在代理尚未完成的招标项目

代理时间

代理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拟完成时间

 

 

 

 

 

 

 

 

 

 

 

 

 

 

 

                          

注:①申请人只需填写规定时限内的同类项目代理业绩;超出规定时限的,比选人不予考虑。

②特别说明:代理业绩须附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无效,不计业绩。

申请人因故意或过失将并非“同类或类似”的项目列入“同类项目”的,评比委员会在评比时将该项目剔除出“同类项目”,不计业绩。

本项目同类业绩指工业项目(包括工业厂房及设施建筑类或电力工程类或化工类)业绩。

代理业绩中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等情况的,作为不良信用,不作为招标代理业绩

 

十、招标代理初步方案

 

 

 

 

 

 

 

 

 

 

 

 

 

 

 

 

 

 

 

 

 

 

 

 

 

 

 

 

 

 

十一、其他资料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报告。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报告。

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冀公网安备 130209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