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外雇机械设备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设备型号、计划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1.100吨吊车:20台班;
2.50吨吊车:15台班;
3.5吨自卸翻斗车:50台班;
4.25吨自卸翻斗车:50台班;
5.30吨大件车:4台班;
6.3吨叉车:2台班。
二、使用时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次年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三、参与竞价供应商数量要求:本次竞价采购,要求参与竞价单位不少于3家。如竞价不足3家,在公告截止日期后,采用竞争谈判的方式与现有报价单位进行竞争谈判。竞价不足2家,采用单源直采方式与报价单位进行协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国家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括设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等相关业务,能够开具6%(装卸搬运)、9%(建筑服务、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合作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价项目。
五、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不需要竞价单位缴纳保证金。
六、外雇机械设备报价单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发至设备部指定邮箱(jzb131@126.com),采购人收到并审核合格后,将外雇机械设备报价单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本次竞价以计划合计总金额(单价乘计划台班后合计金额)最低者为成交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时,以议价后最低者为成交方。成交单位需与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年度合同。
八、提交报价的形式:竞价单位递交竞价文件以顺丰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文件应包含报价单(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报价的,还须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授权的委托证明(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大清河盐场,收件信息: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设备部设备科。
九、报价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下午14:30(以经办人收到递交文件时间为准)。超出此截止时间到达文件,一律为无效报价。
地点:三友盐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十、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设备部。
联系电话:0315-4055938 张工
纪检监督电话:0315-4055290